喝着“王者”打“荣耀”,别让商标成“伤标” ——从热点事件浅谈商标抢注

2020-04-03 14:15:49 作者 : 中申律师 商标部

“什么!王者荣耀”被注册成商标酒了?”

“那以后是不是可以喝着王者打荣耀了!”
“朋友,给我来瓶82年的王者荣耀!”
“哥们,来!干了这杯农药!”

这是最近微博热搜最火的一起商标抢注案件——国内知名手游“王者荣耀”被贵州一酒业注册成商标,而且,该酒业公司还申请了一系列由“王者荣耀”文字衍生的商标,如“王者荣耀归来”、“王者荣光”、“荣耀之王”、“王者荣耀1+1”等,其法定代表人还设立了“贵州王者荣耀酒业有限公司”。

腾讯公司早在2018年6月19日就对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王者荣耀”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王者荣耀”作为酒水商标,和腾讯王者荣耀游戏属于两个领域,二者并不冲突,故没有宣告其无效。腾讯公司对于这个结果自然是不满意的,于是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对该商标重新作出裁定。3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与腾讯公司有关“王者荣耀”商标纠纷一案进行了线上开庭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未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虽然此“王者荣耀”非彼“王者荣耀”,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候通常只会关注商品上印发的显著标志,很少去关注商品的生产公司。在如今“王者荣耀”游戏还盛行的时代,消费者在购买印有“王者荣耀”商标的酒产品时不免会联想到该游戏。若消费者在饮用该酒的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或产生其他负面影响,或多或少也会连带影响到“王者荣耀”游戏。还有最近由罗晋、孙俪主演的热播剧《安家》自开播后,剧中的热门词汇纷纷被抢注,如“安家”、“安家天下”、“安家似锦”等词汇均被抢注,就连剧中饰演的角色名“房似锦”、“徐姑姑”等也无一幸免,难逃被注册的命运,但是《安家》电视剧的三家出品方耀客传媒、企鹅影视、橙子映像,均未申请过任何一件与《安家》相关的商标,并且至今也未对被抢注的商标作出任何回应。


除此之外,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当我们在为疫情“吹哨人”李文亮及牺牲在一线的其他医务工作者致以最诚挚的敬意和哀悼时,竟有无良企业和个人将“李文亮”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更有甚者,将“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代表着抗疫精神的字词通通申请注册商标。


为什么商标抢注现象愈演愈烈,甚至部分企业或个人不顾道德的批判去抢注?一是因为商标资源愈发稀缺,某个行业的生产经营者在设计商标时或多或少都会被业内领头品牌所影响,再加上某些不良代理机构的怂恿,一招不慎便误入歧途。二是因为知名商标经过正当权利人多年的经营,在消费者心中已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产生了一定的认知度,抢注这类商标,不仅能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为公司带来滚滚利润,还能省去前期设计、宣传所要花费的人力、物力。

然而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商标抢注者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但给被抢注企业带来的却是巨大的灾难,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企业文化,甚至已开展的项目也被迫叫停,影响企业的发展。此时对于大企业,可能会凭着自己雄厚的资本,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打一场商标争夺战,例如阿里巴巴、腾讯、苹果;对那些项目已成熟不能叫停的企业,他们只能斥巨资买下被抢注的商标,例如联想、苹果;但对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他们只能选择忍气吞声、默默承受,或者叫停已开展的项目。
为避免上述磨难,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应当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的商标,以防止被他人恶意抢注?


(一)对企业品牌的商标提早进行布局

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因此,要践行商标品牌战略,必须要强化商标先行意识,奉行“产品未动,商标先行”的原则。在企业成立之初或者相关产品还未上市之前,权利人就应当先将自己的企业字号、品牌名称、产品名称等相关标识依法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以防止被他人恶意抢注。如电影《战狼》在上映前,导演吴京就以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了“战狼”、“吴京”等多件商标。

(二)进行防御商标以及联合商标的注册申请

防御商标注册是指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而在非类似商品上进行商标注册,这种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便是防御商标。防御商标注册后,会增大主商标的保护范围,商标权人对同一商标标识,在相同、类似甚至是不类似的商品上均取得了商标专用权,更好的保护了企业的主商标不被他人恶意抢注。因此,对于实力雄厚、商标显著性强的企业,可以考虑将主商标在全部商品及服务类别上予以注册;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规模,可以在上下游行业或周边行业领域类别上予以注册;对于文化企业,主商标可以考虑在容易产生品牌授权经营的领域类别上予以注册。比如,索尼公司对于“索尼”商标,在45个类别上均进行了申请注册,因此,“索尼”商标除了在其主营的电器、数码等商品的类别以外,在其余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也因注册而获得了保护。

联合商标是指某一个商标所有者,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或在同一类别的不同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因此,企业可以将可能会与主商标造成混淆的商标全部予以注册,即进行联合商标保护,尽可能的对企业商标进行全面保护,不给他人恶意“榜品牌”、“搭便车”的任何机会。例如,上海特产“大白兔”奶糖,其商标注册人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除了注册主商标“大白兔”之外,还在相同类别上注册了“白兔”、“大黑兔”、“大花兔”、“大灰兔”等系列商标,这些商标未必会在实际经营中投入使用,但是由于这些联合商标的存在,主商标“大白兔”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

(三)进行一定的商标储备

储备商标也可以作为企业商标体系中的一种保护手段。商标储备,是指企业提前申请注册一批商标,核准注册后可以随时作为新产品、新项目等的商标名称,这种方式能够既可以有效避免因启用一个未注册商标而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未知风险,也可以作为在企业商标被他人抢注以后,为了减少维权费用并且尽量不影响企业发展而选择更改企业的商标名称的备用选项。

(四)国外商标申请

商标的使用具有地域性,即没有所谓的国际商标,商标只有中国商标、美国商标、英国商标、欧盟商标等。也就是说,注册商标的使用是有地域限制的,在哪个国家注册的商标就只能在哪个国家使用,实践中有很多知名品牌在国外被他人恶意抢注,比如“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被一名荷兰人注册;“龙井茶”、“碧螺春”、“大红袍”、“信阳毛尖”等多个茶叶的名称在韩国被一茶商注册为商标等,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后无疑会给我国企业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故企业应当加强商标的海外布局,尤其一些老字号品牌和驰名商标,其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国外也进行商标布局。

比如我国老字号品牌中唯一一个由一个半世纪前相传至今的百年珠宝老店“老凤祥”品牌,其发展战略是从民族化到国际化再到全球化,除了在国内注册了上百个商标对主品牌进行全方位保护,防范恶意抢注或巧合注册,以及可能的“搭便车”行为外,已先后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韩国和港澳台等15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国际商标注册,进行全局性的海外商标布局,为企业构筑起严密的全球商标防御体系。

此外,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后,企业若要维权,应当如何选择补救措施?

(一)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时间为三个月。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

(二)对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已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三)对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一个小小的商标,就像是一把悬挂在企业经营者脖子上的利剑,一个不小心,苦心运营了多年的品牌就成了别人的“嫁衣”。尤其是在商标抢注现象漫天飞的今天,无一不在提醒企业在日常管理和经营中务必要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经营品牌时,一定要记得“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理念,做好商标布局,别让商标成为“伤标”,遇到侵权时坚决维护自己的品牌利益,这样才能让企业走得更远,发展得更壮大,在日益激烈的商标战争中屹立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