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授权的经营资源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被特许人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并要求退还费用。以注册商标为例,注册商标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后,加盟商可以主张单方解除合同,届时品牌方将面临退还加盟费等合同费用的风险。
特许人在合同中授权的经营资源超过法律保护的法定期限不可续展或未依法续展,同时合同期限超过该法定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例如,品牌方拥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期限仅剩1年,但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授权期限为3年,且商标到期后品牌方未能及时续展的,合同中后两年的部分是无效的。
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的后果是最为严重的:第一,合同无效意味着自始无效,特许人收取的所有合同费用都应当返还;第二,一份合同无效意味着同一版本的所有合同都无效,特许人可能面临着大量的退费损失。
常见的经营资源权利期限
未注册商标虽然也可作为经营资源授权加盟商使用,但风险较大:
第一,未注册商标只有在实际使用中已经获得一定影响及知名度才能获得保护,这种保护是在先使用权保护,只能确保品牌方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不足以保护加盟商经授权的使用行为;
第二,未注册商标如果本身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侵权的,也无法授权加盟商使用,这些都可能品牌方被加盟商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费用。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可作为经营资源使用的要素有很多,特许人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统筹布局,避免经营资源出现瑕疵,构建品牌经营资源体系并做好品牌保护,这既是为了达到特许经营合规的要求,更是为了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助力品牌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