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锁品牌出海热态势下,泰国因邻近我国,并位于东南亚的中心地带,成为了许多餐饮企业出海首选,上篇为大家介绍了泰国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的规制。
本篇为下篇,将带大家了解泰国劳动用工相关政策,包括雇佣关系的建立、雇员的福利待遇、雇佣关系的终止以及品牌方进行员工外派等方面的合规要点。
一、 雇佣关系的建立
雇佣关系的建立是劳动用工的第一步。根据泰国的《劳动保护法(Labour Protection Act)》规定泰国雇佣关系的建立需要签订雇佣合同,在形式上可以采用书面签订,也可以口头约定。此外,泰国的雇佣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雇佣合同。
二、 规章制度建立要求
在泰国,对于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有这样一条特殊规定,即雇主若有10名或以上雇员的则应当制定泰文工作规章。
规章内容必须包含《劳工保护法》要求的必要内容,主要包括:
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休息时间;
假日和休假章程;加班和假日工作的章程;
工资支付、加班费;请假章程;
惩处条例;申诉;
解雇、补偿费、特别补偿费等。
雇主应当自其招用10名或以上雇员之日起15日内公示工作规章,公示方式包括在雇员的工作场所宣传和公开张贴工作规章,或另外以电子方式公布,以方便雇员知悉和查阅。
三、 工资与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
雇主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泰国工资委员会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且最低工资标准因工作地点的不同而有差异,具体可查找以下网站:
https://www.mol.go.th/en/minimum-wage
在此,本篇只罗列几个主要城市:
清迈340Baht(泰铢);
清莱332Baht;
曼谷353Baht;
春武里府(芭提雅所在城市)354Baht;
普吉岛354Baht;
巴蜀府(华欣所在地)335Baht。
(二)加班费
根据泰国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泰国工作时间标准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8小时,特殊行业每日工作时间可能延长,但是每周工作总时长不得超过48小时。
对于有害雇员健康的工作和危险工作, 每日不得超过7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2小时。
雇主如需安排雇员加班的,需征得雇员同意,且必须给付加班费,加班费支付标准如下: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通常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倍;
在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应为正常工资的2倍;
如果是在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工作且超过正常工作时间,超出部分加班工资应为正常工资的3倍。
(三)法定假期
1. 病假:雇员每年享有30天的带薪病假。超过30天的病假雇主无需支付工资。休病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雇主可以要求雇员提供一级医师的医疗证明。
2. 节育假:雇员有权因节育休假,并有权因节育按照一级医师指明的时间休假,节育假期间雇主正常支付薪资。
3. 产假:怀孕雇员有权休98天产假,其中带薪产假为45天。产假包括产前一系列孕检工作及产假期间的节假日。
4. 带薪年假:为同一雇主连续工作满1年的雇员,每年在国家法定假日之外还可以享受不少于6天的带薪年期。
(四) 社会保险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泰国社会保障法》不适用于公职人员、永久性雇员、每日或每小时的临时雇员,只适用于每月临时雇员。因此本篇仅以每月临时雇员的角度进行分析社保缴纳事宜。
所有雇主必须依法在雇员每月工资中代扣社保基金,目前规定的社保基金缴纳标准为雇员月工资的5%(月工资最高基准为15000铢),雇主也必须为雇员缴纳相同金额的社保基金。雇主和雇员必须于次月15日前将社保基金汇给社会保险办公室。
缴纳社保的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非因工受伤或疾病津贴、生育津贴、伤残津贴、死亡补助金、养老津贴、失业救济金等,前述福利应当自有权申请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保办公室申请。以下按照分类依次介绍:
1. 疾病津贴:非因工受伤或疾病津贴需要在接受医疗服务之日前15个月内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费用。根据医生的指示休假进行医疗的,有权获得50%工资收入的补偿,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每次不得超过90天,一年内不得超过180天。
2. 生育津贴:需要在接受医疗服务之日前15个月内缴纳不少于7个月的费用,有权领取不超过2次。请产假的,有权在90天内获得50%工资收入的补偿,也不得超过2次。
3. 伤残津贴:需要在因非工作能力丧失劳动能力之日前15个月内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费用,因非工作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的,有权终生获得50%工资收入的补偿。
4. 死亡补助金:需要在非因工受伤或患病的死亡前6个月内缴纳不少于1个月的费用,包括丧葬费和津贴。
5. 养老津贴:需要缴纳不少于180个月的费用,包括每月的退休金和整笔退休金酬金。
6. 失业救济金:需要在失业前15个月内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费用。
四、 雇佣关系的终止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时不需要提前通知。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提前通知,雇主和雇员双方都可以在发薪日当天或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然后在下一个发薪日解除雇佣关系。
3. 单方解雇:在泰国,无故解雇的员工必须领取遣散费,遣散费根据连续服务年限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1) 120 天至不足 1 年:30 天工资
(2) 1 年至 3 年以下:90 天工资
(3) 3 年至 6 年以下:180 天工资
(4) 6 年至 10 年以下:240 天工资
(5) 10 年或以上不满20年:300 天工资
(6) 20年以上:400天工资
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雇用的雇主无需支付遣散费:
(1) 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
(2) 针对雇主的蓄意犯罪行为;
(3) 疏忽过失给雇主造成严重损失;
(4) 不顾书面警告,违反工作条例;
(5) 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天旷工;
(6) 法院终审判决监禁(如果是过失犯罪或情节轻微犯罪的情况该行为需对雇主造成损失)。
4. 雇主因为部门和业务调整、设备技术改造等原因裁员,应提前不少于60天将解雇人员名单及解雇理由通知雇员及劳动检查员或者支付给雇员60天的工资作为离职费(对于未能提前60天做出通知的,适用该款)。
五、 海外用工形式
海外用工形式主要包括雇佣当地人、雇佣外籍人和本国员工移迁三种形式。
根据《外国人工作法》规定,泰国限制技术工人或特定类别或性质的专家之外的外国人在泰国工作,劳工部长经部长会议批准,经政府公报公布,向雇佣以上人员之外外国人的雇主征税。
因此,在选择后两种形式用工的情况下,需要总干事和主管官员作为注册官颁发工作许可,许可证应当注明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工作类别或性质及雇主。同时注意该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届满需要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