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虽免费,法律不免责

2023-09-05 06:44:53 作者 : 知产商事部

在商品交易中,产品买赠销售是帮助商家实现收入目标的一种有效方法。精心策划一个互补产品集合可以提高产品的客单价以及销售额。大到买房送家具、买大家电送小家电,小到淘宝买书送书签之类,那么赠品的法律性质如何,赠品不是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是否违反工商管理条例,商家是否要对赠品承担质量保证等义务,本文拟围绕几个赠品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1

赠品的法律性质

 

赠品顾名思义为赠送的物品,但在商业活动中的赠品并非单纯的赠,准确地说应该是“买赠”或者附义务的赠与,都是有“赠送”对价的。买赠行为是一种常见的市场营销手段,实则最终赠品的“价格”被分摊到了出售产品之上,最终为赠品买单的还是消费者,但表征上消费者并未就赠品直接支付费用。再如听讲座送赠品,本质上赠品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交易机会,还是属于商业性质的行为。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实际的会计处理中,赠品的成本也是计入主商品的成本之中的。

 

 

2

赠品不是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是否违反工商管理条例?

 

很多商家在赠送赠品时会有疑问:赠品是否本身需要在商家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内?其实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经营、限制经营或特许经营的商品,都可以作为赠品。

 

根据《民法典》规定,超出经营范围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经营、限制经营或特许经营的范围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同时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第三(二)项: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也就是说,超出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不会受到处罚。但如果企业超出经营范围所从事的是法律法规禁止或需核准审批的行业,则会依相关行业规定进行处罚。

 

 

3

商家是否要对赠品承担质量保证义务?

 

商家在商业活动中常常有个误区即认为赠品是免费的因此赠品出现产品质量或安全等问题无需承担责任。其实不然,若“赠品”存在的基础建立在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前提之上,因此,那么商家的销售行为与附赠行为密不可分,商家理应对赠品与所售商品承担相同的产品质量责任,因此赠品也要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若赠品为食品等还应进一步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商家若作为生产者应当严格把控好产品质量,商家若作为销售者则应当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综上,赠品实际上也是商家用于销售的产品,应当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除法律禁止经营、限制经营或特许经营的商品,即使超出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商家也可以作为赠品,但需提示注意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利。即使是附赠品,也应当合格、合乎等级、合乎约定的品质。关注诚信建设,有利于品牌建设,才能营造良好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