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版权法介绍

2026-01-26 15:04:00 作者 : 中申律师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印尼)是东南亚最大经济体以及二十国集团成员国,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将迎来东南亚市场布局热潮,然而许多心怀期待的企业在印尼遭遇水土不服的原因并非由于产品竞争力和商业布局,而是版权保护成为了企业出海的绊脚石,为了在印尼实现全球化战略的正确实施,做到品牌出海,合规先行,系统了解版权保护和维权途径必不可少。


一.知识产权保护主管部门

印度尼西亚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统一为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


二、版权保护类型

印度尼西亚的版权保护类型主要包括:

1)书籍以及所有其他书面作品;

2)讲座、演讲、演说及其他类似作品;

3)为教育和科学目的制作的教具;

4)歌曲和音乐;

5)戏剧作品;

6)任何形式的美术作品;

7)实用艺术作品;

8)建筑作品;

9)地图;

10)蜡染艺术作品;

11)摄影作品;

12)肖像;

13)电影作品;

14)翻译、诠释、改动、选集、数据库、改编、整理、修改和其他转化产生的作品;

15)传统文化表达的翻译、改编、整理、改造或修改;

16)作品或数据的汇编;

17)传统文化表达的汇编,只要该汇编构成原创作品;

18)视频游戏;

19)计算机程序。


三、版权保护期限

1)一般规则:作者终生加死后70

2)特定作品:摄影、肖像、电影、视频游戏、计算机程序、数据库、汇编作品等为50年。实用艺术作品为25年。法人作品:自首次出版之日起50

3)精神权利: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是永久有效的。

4)邻接权:表演者自表演被固定于录音制品之日起50年。录音制品制作者自录音制品被固定之日起50年。广播组织自广播节目首次播出之日起20年。


印尼市场蕴含着广阔的发展潜力,但从被动应对侵权到主动构建保护体系,才是企业全球化能力的真正分水岭。重视著作权保护方面的复杂性,方能在全球竞争中维护自身的品牌价值与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