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陈某在被告经营的肯德基餐厅经过洗手池区域,该区域地面与大堂地面落差约40厘米并设置了与地砖颜色一致的台阶,致使原告踏空摔倒构成十级伤残。法院认为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原告遭受人身损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44225.57元。
2、消费者张女士来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某商场准备购买过春节的衣服,在该商场三楼因地面不知谁洒的饮料,商场没有及时擦干,张女士没有注意踩到上面不慎摔倒,导致其脚踝骨折,手腕骨折。当时商场工作人员立刻将张女士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张女士在医院住院治疗9天出院,除去张女士医保报销部分,剩下的医药费1307.14元商场交付。事后,张女士认为商场应对其造成的误工费、营养费及后续手术费等给予一定的赔偿,最终商家赔付张女士10000元。
此类纠纷结合实务来看,商家通常会碰到如下情况:
在赔偿费用上,有的消费者要商家给出具体的赔偿数额同时列明赔偿费用的计算方式,有的消费者列出一大堆费用,商家认为费用过高,但又不清楚法律规定下商家应当赔偿的最低金额,最终导致双方难以协商一致。
在纠纷处理上,因为不清楚法律的有关规定,双方对责任划分又有所争议,同时鉴于发生纠纷后公司内部的情况报告以及消费者就医等因素,大部分受伤纠纷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方可处理结束,更有甚者,商家在赔付过一次后又收到了顾客的索赔需求,最终导致该纠纷迟迟不能妥善处理。
综上而言,发生此类纠纷时,商家要不要赔?赔多少?怎么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为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的部分规定,在具体事件中如受伤顾客提出上述费用主张的,商家应当如何判断哪些费用应当予以赔偿呢?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如果商家认为该治疗费用系不合理、非必要的治疗行为产生的,能够予以举证的,可以不赔偿该费用。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对于受伤程度轻微的事件而言,商家可参考以下几条法律意见进行纠纷处理(声明:此意见仅供参考,适用前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判断,本意见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或因此给本所带来任何责任):
1.商家主要赔偿的费用组成一般为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在受伤程度不严重的情况下不属于商家的法定赔偿义务。上述费用应当由顾客提供相应的凭证,包括医疗费用凭证、交通费凭证等进行核实。
2.在具体的受伤赔偿案件中,如果消费者自身也有一定过错的,双方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例如本次受伤原因系消费者个人不慎摔倒且商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商家的最低赔偿费用应为按照上述费用组成总和乘上商家应当担责的比例所得出的结果。
3.虽然法定赔偿费用如此,但实际纠纷赔偿中,仍然建议商家按照消费者主张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等或者略高于上述费用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原因在于:
①具体事件中的责任判定较为复杂,且最终责任确定权在法院,商家无法单方决定商家在此次事件中的过错比例。
②相比于事件拖延所额外可能产生的工商投诉、商誉损失、媒体负面舆论以及潜在诉讼带来的时间成本和经营成本,如果消费者主张的费用都有票证可循,属于合理费用的,出于解决矛盾的角度可以全额赔付。
1.虽然本文中的论述是以“赔偿”作为说明,但商家在实际与消费者的沟通中要尽可能不出现“赔偿”的字眼,原因在于“赔偿”更多的适用于已经确认有过错,需承担侵权责任,商家如使用此字眼容易形成自认,即视为商家已经默认在此次事件中是有过错的,如果后续可能发生诉讼纠纷的,会有不利影响。因此,在全程沟通中,尽量使用“补偿”字眼代替“赔偿”。
2.赔偿的方式上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很多商家在做出赔付决定后,第一时间会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支付,实际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能够更好的规避风险,一方面银行转账可以形成转账凭证,另一方面银行转账可以确认对方的收款名称,可以有效减少后续发生纠纷的可能性。
3.在赔偿款支付前应当与顾客签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可以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落实到纸面上,明确收款账户,并要求顾客签字,从双方协议约定上对此事画上句号,同时和解协议的另一个作用是明确让对方书面承诺不再追究商家的后续责任,可以有效的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