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情况,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呢?
股东之间可以通过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签署协议的各股东之间,对公司的特定事项上都保持一致的意见。如此,就相当于将参与《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各股东的股权捆绑在一起,在股东会上进行表决时,可以提高表决权比例,当参与《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各股东之间持股比例之和一定比例后,则将获得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有限合伙企业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数名有限合伙人组成,其有一个特点,即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事务均有普通合伙人决定,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不想有决策权。我们在设置/调整公司的股权比例时,可以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普通合伙人,将普通股东持有的股权放入有限合伙企业内担任有限合伙人,普通股东通过持有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如此,虽然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有限合伙企业较低的财产份额,但作为普通合伙人,享有完整的表决权;普通股东作为有限合伙人,不享有表决权。
即同股不同权,股东之间可以约定对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一致,即使某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低,但是可以通过同股不同权的约定取得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如大家耳熟能详的京东,也是通过约定AB股的方式来确保实际控制人地位,即把京东的股票分成A类和B类,刘强东持有的股票被指定为B类,其他投资者持有的股票被指定为A类,1个A类股票享有1个投票权,一个B类股票享有20个投票权,即使京东目前最大的股东是腾讯,但刘强东还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能够长远稳定的发展,主要看两点:一个是团队,一个是股权结构。合理的股权结构对于公司未来的良性发展和吸引融资至关重要,而把握好控制权,便是对公司一切重大事项拥有了实际上的决定权,即使股东之间产生分歧,也能够顺利的作出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继续前进。在创业初期,创业者就应合理设计股权并考虑控制权问题,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打下坚固的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