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的合规之路

2020-07-10 09:20:56 作者 : 中申律师 知产/商事部

2019年10月28日,理发店老板马玉剑被确诊为肺癌晚期,之后几天,他将理发店盘了出去,但是之前很多顾客在店里办的理发卡成了他和妻子最大的心病。治疗一星期之后,马玉剑回到店里,贴上退卡通知,之后便是等待。“他戴着一个大口罩,坐在理发店里,把钱退给客人。最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只好去住院,让我们帮他退钱。”邻居说,总共就一万多元预存款,现在已经退了五千多元。

现实中的会员卡陷阱无处不在,无良企业通过会员卡集资后卷款跑路不予兑现的例子更是不在少数,马老板的诚信固然令人感动,实际上在法律规定上,马老板也应该这么做。


会员卡的重要性




会员卡,又称预付卡,会员卡是生活上的称呼,而预付卡是法律上的称呼,二者本质上为同一种事物。自上世纪末会员卡诞生以来,伴随着时代发展的进展,支付手段的革新,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先支付,后购买”渐渐成为了当代消费者的主流消费形式。可以说,如今的预付卡是时代的产物,其已经渗透到了各行各业,无论是商超、餐饮,还是运输等都有预付卡的存在。

作为一种新型营销工具,毫无疑问,预付卡同样存在其限制及弊端,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商家正在加入发行预付卡的进程中或已经发行过预付卡,不少的发卡企业已经使用预付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预付卡应是各个行业各个企业都不应错过的优质商业工具之一。


会员卡的合规




会员卡问世并不算很久,整体而言行业仍然处在探底过程中,虚拟化会员卡与传统化会员卡的选择,如何以预付卡为基础展开相应的支付体系、营销手段,都是发卡企业所需要考虑的。尽管,现有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回答会员卡的所有问题,但是企业在发行预付卡时仍应遵守,否则将要承担行政罚款等法律后果。

预付卡在法律上进一步划分为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单用途预付卡最为常见,该卡只用于同一企业或同一品牌购买商品或服务。而多用途预付卡则可适用于跨品牌、跨地区使用。单用途预付卡的核心法规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多用途预付卡的核心法规为《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对大部分的企业而言,单用途预付卡占据了大多数,现就该类预付卡的合规事项在此做出几点提示:

①会员卡需要向有关部门备案,不备案即使用的,会有1-3w的行政罚款。

备案时间:开展预付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
备案机关: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
备案的核心材料: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

注:章程和协议的区别点如下
(章程属于预付卡的公示文件,对于所有购卡者均生效,无需签署,应当是预付卡所有内容的兜底文件,涵盖预付卡的权益及使用条款等;协议属于发卡企业与购卡者签署,在章程的基础上约定除卡以外双方权利义务的一些条款,从而完善预付卡的约定内容,在有些情况下协议也可以不签署,但是章程仍然需要无条件提供给消费者)

②会员卡的核心法律义务是兑付,一旦出现不可兑付的情况下就必然需要退卡退款,换句话说,如果在保障兑付的前提下可以章程约定消费者不得退卡。
预付卡的核心义务就在于兑付,这一点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几条规定都可以得出,例如,对于预付卡中的不记名卡虽然法规允许发卡企业对不记名卡设置有有效期,但是同时又予以规定不记名卡到期后卡内仍有余额的,发卡企业需要激活或者换卡。再如,当发卡企业终止兑付预付卡时,发卡企业应当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且在终止兑付日前30日进行公示。总的来说,法规的目的在于保障消费者支付的资金能够得到预期的实现,拒绝兑付的本质就是侵吞消费者的财产。因此,再回到开头的小故事,理发店的马老板转让店铺后,当然无法再对持有会员卡的会员提供理发服务,自然有义务为顾客办理退卡。
发卡企业可以通过章程约定不予退卡。关于退卡的事宜,法条是如此规定的: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在此,法条就赋予了发卡企业对退卡的自主权,只要不违背核心义务——兑付的前提下,章程中约定消费者不得退卡即为有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