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出击,让无良商家“无机可傍” ——浅述商标维权之工商投诉
2020-09-19 16:34:09 作者 : 中申律师 商标部
近日,雅迪官方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天津武清区重拳打击一“傍名牌”生产厂家,同时查获了一大批仿冒“雅迪”商标的电动车及贴花、标识。这一傍名牌生产厂家对外宣称,其隶属雅迪集团,生产销售的是“雅迪·珍”系列产品。然而,真实情况是该厂家与雅迪集团并无任何关联。从突击现场来看,该厂家规模还算比较大,主打乡镇市场,靠着雅迪的名头增加了不少销量,如今被一举查出,后续或将面临高额赔偿,停产关门也成为定局!
无独有偶,阳山县一家奶茶饮品店,自今年5月7日开始,在没有经过“益禾堂”商标注册人的授权许可下,擅自使用了“益禾堂”商标,虽然经营额只有390.5元,但由于其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最终被工商部门处罚没收相关侵权产品,罚款人民币10000元。更有甚者,北京市工商局发布近20年来本市工商部门查处的最大的一起商标侵权案件。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经立案调查发现,北京宏源利得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运动鞋所使用的标识与株士会社爱世克私的“Tiger”等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最终被处罚没收侵权鞋6687双,罚款5587万余元。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品牌无疑成为一个企业制胜的法宝,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者嗅到商标给企业带来的巨大价值和商机,纷纷开始制定自己的商标战略,发展和壮大自己的企业品牌。然而,有商机的地方就会有侵权,生活中往往会存在不少无良企业和商家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尤其在现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侵权假冒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商标法》第60条规定,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引起的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部门处理。”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工商部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力度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在面对商标侵权的时候选择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相较于司法保护的商标侵权诉讼周期较长、程序较复杂、成本较高等特点,商标的行政保护具有以下几个优势:一、向工商部门投诉的程序较为简单,并且处理周期较短,维权成本较低,能够高效及时地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商标权。二、向工商部门投诉后,工商部门会依据职权进行调查,对于相关证据的获得会容易的多,并且工商部门可以依职权对涉嫌侵权商品进行查封或者扣押。三、工商部门的商标行政执法程序具有主动性。即工商部门既可以根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解决商标侵权纠纷,也可以根据社会公众的举报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查处,还可以依职权主动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商标侵权行为。四、工商部门对侵权人的处罚力度较大,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根据《商标法》第60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即使侵权人没有违法营业额,也会被处最高二十五万以下的罚款。五、工商部门可以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进行调解,由行政部门介入的调解远比当事人双方自行调解更容易达成调解协议,从而大大降低诉讼带来的不利影响和维权成本。既然商标侵权向工商部门有如此多的优势,那么,被侵权企业应当如何进行投诉呢?被侵权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举报。需要注意的是,投诉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行为的发生地、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侵权的商品(照片、录像)等内容。1. 投诉书。列明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地址、侵权事实、投诉请求、法律依据以及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诉日期等内容。委托投诉的还应当附有代理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3. 商标权人的权利证明,如商标注册证或者商标授权合同;4. 投诉对象侵犯商标权的具体事实和初步证据。如侵权实物、购物凭证、侵权实物照片、宣传广告、网页画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