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品牌计划将商业版图拓展到香港市场,那么了解和遵守相关注意事项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步骤。
今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在香港投放广告的注意事项,之后还将在本公众号上分享香港食品安全相关的规定。
香港投放广告注意事项
一、香港法律法规对广告的监管
1、关于极限词的使用
《电视通用业务守则》中对广告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第四章第1条规定,广告中所有的声明均需要有凭据,如果没有相应证明,则不可以在广告词中出现“最好”、“最成功”、“最安全”、“最快”等极限词。对于极限词的使用前提是提供相应凭据,如有凭据则可以使用,相关凭据需要在广告中直接说明清楚。
2、用语、数据需要准确
《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要求广告用词、数据需要准确,不能误导。
其中第四章第5条规定,任何广告都不得以误导手法声称或暗示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或其中任何成分,具有某些无法证明的特性或成分。
第6条规定,不得使用不相关的数据及科学名词/术语误导观众,使他们以为有关声称有科学根据。
3、禁止某些广告的投放
香港法例第562章《广播条例》第3部第2条规定,持牌人不得将任何属宗教或政治性质或关于任何工业纠纷的广告纳入在其服务内。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本条约束持牌方,但对于广告投放方该类型广告也是禁止的。
二、香港广告相关法律条例与行业组织
中国香港在广告方面的法律主要是《电视通用业务守则——广告标准》、香港法例第362章《商品说明条例》、香港法例第562章《广播条例》、香港法例第132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等,涵盖了电视广告、广播广告和一些违法情形。
与此同时,中国香港地区为加强广告业发展,提高服务水平,防止不正当竞争,成立了广告行业组织进行监管,主要包括:香港广告商会、香港华资广告业商会、广告商会、香港广告业联会等。
往期
回顾
连锁品牌出海解决方案
中申律师针对有开展国际特许经营业务需求的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的跨国特许经营业务保驾护航。
☞国际法律顾问服务
☞国际特许合同体系建设
☞国际特许合规体系构建
☞国际特许信息披露⽂件制作
☞国际商标布局咨询+代理
☞海外投融资咨询
☞海外红筹搭建咨询
为连锁而生的商业律师事务所